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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

所属分类:案例展示    发布时间: 2021-05-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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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

地理位置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国家航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联系人

王妮

项目名称: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天然气气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简介:

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027日,主要经营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的设计、投资、安装、施工及运营管理等,西安阎良分公司占地约26554m2,项目总投资为10852.82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门站部分和加气站部分,门站部分设计规模为2255.639Nm3/h,供气规模为近期2697.37 Nm3/h;加气站设计能力为2000 Nm3/d

现场调查人员

李若愚、汪少军

调查时间

2017623

采样人员

/

采样时间

/

检测人员

/

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王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单位试运行及投产运行后可能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甲烷、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噪声等;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高温、紫外线、噪声等。

评价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51号)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局73号令〔2012〕)相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供应”,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

1)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岗位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作业人员夏季中暑;

2)针对可研中未提及门站主装置区应采取相应的防毒通风控制措施,本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需补充该工作场所防毒通风控制措施;

3)在项目建设施工中采取湿式作业,避免扬尘逸散;

4)本项目门站主装置区应设置风向标、气体检测报警器等报警装置,配置并配备防毒面具、呼吸器等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生产工艺描述的加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2)补充表4.1-44.1-5对应的分析评价;

3)针对性的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防护用品及应急设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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