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陕西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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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长庆西路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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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天宇制药有限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简介: 陕西天宇制药有限公司于1999年由陕西红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兼并陕西省开凯制药二厂并进行资产重组后建成,公司总部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叶大厦C座251号,生产厂区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内,现有员工32人,主要产品为聚桂醇原料药和聚桂醇水针剂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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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丽华、刘莉君 |
调查时间 |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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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刘李夕、刘莉君、张丽华 |
采样时间 |
2019年11月14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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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环氧乙烷、硫化氢、硫酸、氨、一氧化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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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已经到期,请及时参加培训,更换新的培训证书。 (2)工作场所制水间设置的“噪声有害”的警示标识,请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并保持警示标示清晰,应统一进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维护,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3)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5)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的检查周期与项目,委托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检查机构对全部接害岗位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应对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性异常人员时应督促其积极配合进行复查,有据复查的员工,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劳动者进行复查,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6)建议用人单位制定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 (7)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的要求,以后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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