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网上信息公示表
单位名称 |
陕钢集团金属科技韩城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陕钢集团金属科技韩城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厂区新工业站东侧 |
|||
单位联系人 |
吉佳豪 |
|||
项目负责人 |
刘安民 |
|||
项目组成员 |
刘莉君、胡敏敏、郝伟捷 |
|||
单位陪同人 |
王亚锋 |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杜卫平、王茜2023.3.15 |
|||
现场采样人员、时间 |
胡敏敏、郝伟捷、王茜2023.3.18-2023.3.20 |
|||
现场检测人员、时间 |
王茜茜、周琪、徐梅、杨丹丹2023.3.18-21 |
|||
出具技术报告时间 |
2023.3.23 |
|||
企业规模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详 |
|||
技术服务领域 |
□采矿业、□化工、石化及药品、☑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 |
|||
企业简介及检测范围
|
企业简介:龙钢集团宝鸡轧钢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变更为陕钢集团金属科技韩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陕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位于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厂区新工业站东侧,占地约106910.32平方米,注册资金1000万,主要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装备及以后短流程炼钢提供优质废钢资源。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等。主体工程:剪切区、打包区、压饼区、分选区。公辅工程:磅房、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采暖供热等。 |
|||
危害因素检测概况 |
共检测岗位或者工种数量 10 个,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水平超标岗位或者工种数量 0 个,超标危害因素类型:□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 |
|||
..组意见 |
是□
否☑ |
评审时间 |
/ |
|
建议 |
(1)建议用人单位重点关注龙门剪、打包机、压饼机的噪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督促接触噪声的人员正确佩戴好防噪耳塞,降低劳动者接触噪声强度。
(2)建议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建议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施行)中第三十五条要求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时参加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建议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规定中的培训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以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留取相关记录材料。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施行)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并取得申报回执。
(6)作业场所及储存场所应按GBZ158-2003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并保持警示标识清晰。警示标识、告知卡等应统一进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维护,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7)对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清理和维护,确保能正常、连续运转,以达到预期的防护效果。
(8)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在日常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0)若以后生产过程中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所用原料、生产产品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
|||
现场照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