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永寿县永实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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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镇西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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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永寿县永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 永寿县永实混凝土有限公司是由具有从事多年混凝土生产经验的安徽企业家邓正放先生投资,经咸阳市、永寿县建委批准的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三级资质企业。公司系永寿县..一家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的厂商。公司位于县城北郊的监军镇西寨村,成立于2012年11月,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预计年产量15万方混凝土,产值约4500万元。是一家拥有较大生产规模,较强竞争能力的混凝土专业生产企业。公司拥有经过认证的、实验设备精良的,具有混凝土三级实验资质实验检验机构;公司现有2台120型混凝土专业生产线,理论生产能力约为4000立方米/日(200立方米/小时)。公司拥有10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进口37米、46米汽车泵二台以及运输泵(拖泵)1台,可生产C15-C50任何等级,任何技术要求的混凝土,现场输送高度可达200米。在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指导下,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现公司已拥有一支精干、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共有员工27人,各工种、各岗位也骋用了一批稳定成熟,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公司本着诚信、务实的经营宗旨,力争为永寿县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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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金阳、刘李夕 |
调查时间 |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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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丽华、刘李夕、李金阳 |
采样时间 |
2020年11月18-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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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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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对防护设施进行清理及维护,并及时清理工作场所地面积尘,避免二次扬尘的出现,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应统一进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维护,对出现变色或破损等现象的警示标识应及时更换,保持警示标示清晰。 (4)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用人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第三十一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按照国家、地方发布的法律、法规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等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文件进行更新,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