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门沟铅锌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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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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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门沟铅锌矿职业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报告书 简介: 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前身是凤县宏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更名为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门沟铅锌矿,采矿权为:陕西宏福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区位于陕西秦岭西段的南麓山地,山脉走向近东西,一般地形标高1200~1800米,.高2242.4米,.低为西河河谷1057米,相对高差300~800米。根据《陕西省凤县水晶湾—寨子沟整合区(SZ)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陕西省凤县水晶湾—寨子沟整合区(SZ)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陕国土资储备[2010]14号文),1205m标高以上Ⅳ-4、Ⅳ-7、Ⅳ-9、Ⅳ-12、Ⅳ-13、Ⅳ-15、Ⅱ-13号矿体(122b+333)混合硫化铅锌矿及氧化铅锌矿石量36.34万吨,Pb金属量6403.48吨,平均品位1.76%; Zn金属量19279.10吨,平均品位5.31%,Pb+Zn金属量25682.58吨,Pb+Zn平均品位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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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金阳 |
调查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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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李金阳、杜卫平、胡敏敏 |
采样时间 |
2020年4月15-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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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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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用人单位须对本次未做职业健康检查的接害员工进行补充检查,今后做到职业健康检查覆盖全部接害员工。 (2)用人单位须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特别是矽尘和噪声的控制,定期对采矿厂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维护,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够有效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 (3)用人单位应依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及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确保本单位劳动者按要求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建议用人单位为照明条件不足的工作场所更换合适的照明灯具,改善工作场所的照明情况。 (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应继续强化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并积极开展本单位职业卫生学习培训工作。 (6)建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 (7)用人单位若以后生产过程中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所用原料、生产产品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8)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