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亿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米脂县亿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95万元,租赁陕西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实施新建拌合站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年产3万吨混凝土。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混凝土生产过程较简单,运营期粉尘产生主要包括有组织粉尘(筒仓顶呼吸粉尘)、无组织粉尘(搅拌楼粉尘、砂石料储存粉尘、物料装卸、运输道路扬尘)。
有组织粉尘(筒仓呼吸粉尘):水泥和粉煤灰通过各自罐车空压机产生的气压将水泥和粉煤灰通过送料管压入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内,进料过程中采用气压输送,其筒仓内压力大于大气压,为了保持压力平衡,一般在筒仓顶部设置排气筒,本项目筒仓排气口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经仓顶排放,满足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包括搅拌机粉尘,砂石卸料、储存粉尘,物料转载粉尘,道路运输扬尘。
①搅拌机粉尘项目搅拌机置于密闭搅拌楼内,搅拌机自带一台滤料袋式除尘器,在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入除尘器内,出料时少量废气随着产品进入外界,产生量很少,且搅拌楼周围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砂石卸料、储存粉尘本项目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进行硬化、绿化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料储存厂房密闭处理,只留车辆进出口,地面做混凝土硬化,原料堆存区以及配料上料区都安装弥散型喷雾装置,保持堆场表层润湿。粉尘基本就地沉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物料转载粉尘本项目砂石料的提升以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粉煤灰以封闭式螺旋输送机给搅拌机供料,整个配料及转载过程均在密闭的条件下完成,砂石料投料过程中在料仓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且砂石在料棚内经过喷洒,含水率高,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可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道路运输扬尘评价要求对进场道路及场地进行硬化,且项目运营期间对厂区内地面定时洒水,对装载机和运输车辆每次装卸进行控制,不得超载,对厂区及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另外依据市政、路政、建委、环委、交通等各部门对车辆的要求下,建议进出口建设车辆冲洗平台,该设备利用多方位水对轮胎及底盘部位进行高压冲洗,从而达到将车轮及底盘彻底洗净的效果的一种机械设备,冲洗用水沉淀可循环使用,连续工作时,仅需补充少量的水,能有效的减少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减少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无组织粉尘采取的措施满足《榆林市铁腕三十项攻坚行动方案》中“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绿蓝”监督管理制度,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管理”等要求。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控制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做到:
厂区进行围挡、物料全部密闭储存、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厂区地面全部硬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②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项目场地设防渗旱厕1座,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外运;搅拌机、运输罐车等设备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进入二级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项目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③噪声影响分析项目高噪声设备在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8-200 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和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沉淀池沉淀物送往米脂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合格和剩余混凝土采用砂石分离器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废机油、废油桶、检修废物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固废妥善处置,不外排。
建设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米脂县亿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拌合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在采取可研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米脂县亿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清心路清心小区A座一单元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484980288
发布单位:米脂县亿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