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合阳县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
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133号,2017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已组织专家对该公司合阳县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厂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验收,我公司最终编制完成了《合阳县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予以全文公示。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共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片二期厂房
电子邮箱:2928486899@qq.com